产品
采购
企业
一起工伤事故有时可能同时构成多种事故属性,工伤职工也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符合多种待遇的领取条件,这就出现了法律“竞合”。在这种情况下,哪些待遇不可兼得呢?日前,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同时享受据介绍,《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该负责人解释,伤残津贴是对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和五、六级伤残中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因工伤而减少的劳动收入的替代补偿。而养老保险是对劳动者年老时给予的生活保障。“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有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后,就不能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待遇。”该负责人举例说,假如,工伤职工因为缴纳年限短、个人账户积累少等原因导致领取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则按规定予以补足差额,以保障其退休后能够维持原来的生活水平,不会造成实质性的收入减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不能同时领取据介绍,《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那么,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有可能由于非工伤的疾病导致死亡,两者竞合如何处理?该负责人说,对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一条规定,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死亡,其近亲属同时符合领取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待遇条件的,由其近亲属选择领取工伤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一种。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与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不能同时领取“工伤保险与失业保险同样存在竞合的问题。”该负责人说,对此,《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也就是说,三者出现竞合,同样不可兼得。另外,《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20-09-14 15:31:49 阅读量:138
8月27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庆日前再提出“20条措施”,从进一步放开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减税降本等多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重庆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6456.86亿元,增长1%,高于GDP增速0.2个百分点。这得益于先后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支持实体经济企业18条”、“制造业降成本36条”等政策措施,又比如面对疫情影响,又陆续出台了“支持企业40条”“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45条”等措施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近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提出了五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一是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放开重点领域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和异议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确保民营企业平等获取资源要素;破除招标投标隐性壁垒等,全面清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现有政策,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有利于激发民营企业活力的政策环境。建立完善应对疫情政策体系、对冲疫情影响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切实降低企业水电气和物流成本。进一步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定涉及企业重大利益调整的政策必须听取企业家意见。三是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引导民营企业深化改革,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牵头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整合科技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按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的标准,分类对民营企业进行培育。畅通市场化退出渠道,降低企业退出成本。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四是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推动地方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守法合规经营,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踊跃参与精准脱贫。深入开展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五是强化组织保障。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协调。加强舆论引导,主动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故事,挖掘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民营企业案例、企业家故事,加强对优秀企业宣传报道。
2020-09-14 15:24:50 阅读量:149
近日,交通运输部下发《关于重庆市开展内陆国际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其中包括五项具体试点任务。这五大任务,实施路径是什么?通过试点,重庆交通建设将会达到怎样的预期效果?9月4日,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任务一:推动内陆国际物流枢纽高质量发展路径一:建设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出渝综合运输大通道。东向:畅通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加快推进长江干线涪陵至朝天门段123公里航道整治工程,推动5000吨级船舶直达重庆,加快推进主城至万州高铁、渝汉高铁以及万巫南线等高速公路建设,大力拓展万州、巫山机场航线网络。西向:提质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推动成渝高铁提速改造,积极推进成渝中线高铁、兰渝高铁以及重庆至乐山等城际铁路,推动成渝、渝遂、渝武等高速公路扩能。南向: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快建设渝昆高铁、渝湘高铁、渝贵高铁,释放高铁沿线普通铁路运能,加快建设涪怀铁路二线,推动涪柳铁路、川黔铁路改造等,加快推进渝黔高速、重庆至赤水高速项目及渝湘高速扩能。北向:挖潜渝满俄国际运输通道,加快推进郑万高铁、渝西高铁以及开州—城口—陕西安康等高速公路建设。路径二:打造国际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加快建设江北机场第四跑道及T3B航站楼,研究布局新机场。优化国际客货运航线,扩大面向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航权开放,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通达性。以港口枢纽为节点,加快建设重庆铁路枢纽东环线,推动果园港区、西部物流园、渝北空港、重庆公路物流基地等物流枢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涪陵龙头、万州新田、江津珞璜等集疏运铁路,完善产业园区至主要交通枢纽节点的集疏运货运通道。路径三: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运营组织中心。加快推进两江新区、西部物流园、江北机场、巴南公路物流基地等物流信息建设。整合各运输方式物流信息资源,打造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在多式联运方面实现“一次委托、全程服务、门到门交接”。完善沿线跨区域运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推动沿线地区共同完善物流基础设施、搭建通道管理运营平台,共同强化经贸互动、信息互通和通关一体化。预期成果:通过1—2年时间,市外货物占重庆港口货物吞吐量比重力争达到45%,国际航线总量达到110条左右,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基本建成。通过3—5年时间,多向出渝综合运输大通道基本形成,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地区统筹协调以及共建共享机制基本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对外开放水平达到新高度。任务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路径一: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为核心的高效率城际客运,加快推动成达万等高速铁路建设,积极谋划重庆至乐山、重庆至广安等城际铁路。推动川渝道路交通一体化,加快推进铜梁至安岳、江津至泸州、梁平至开江等省际高速公路通道建设,升级改造一批普通国省道。打造成渝地区水上大通道,加快推进嘉陵江利泽枢纽建设,提升涪江、渠江、小江等航道通过能力。打造川渝地区功能互补、差异发展的港口体系,大力建设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积极发展水水中转,强化果园港区枢纽和集并功能。路径二:推动运输服务便捷高效。开行重庆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交化列车,推动形成铁路公交网。积极探索成渝地区公共交通一卡通,开行毗邻地区城际公交,推动公共交通一体化运营。利用信息技术打通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的节点,建立绿色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建立智能交通研发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推动智能交通产业基地建设,强化自动驾驶、智慧高速、无人船舶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路径三:建立健全协同一体化管理机制。建立跨区域交通运输规划建设、运行管理、信息动态交换机制以及路政与运政许可协同机制,推动信息资源、指挥调度、执法管理、运营管理一体化。打造跨区域应急救援体系,布局一批安全高效、功能完善的水上应急救援基地和综合服务区,建立交界水域汛期联动机制。依托交通电子口岸平台,开放数据接口,建立多式联运公共信息数据交换机制,推动口岸运输一站式协同服务。预期成果:通过1—2年时间,建立成渝地区交通一体化协调机制,开行13条毗邻地区跨区域城际公交,基本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在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城际公交开行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借鉴的管理模式和经验。通过3—5年时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基本建成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成渝两地主城都市区、成渝地区相邻城市基本实现1小时可达。开行一批城市群公交列车、城际公交,建成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现代客运体系。基本实现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运输服务一体化、执法联动、路网协同。规划建设、管理机制、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创新发展、政务运行等协同水平大幅提升,并形成一系列相关政策性成果。任务三:重庆东站站城一体化发展路径一:推动站城一体化发展。以重庆东站为核心,统筹周边区域发展,积极推行TOD发展模式,推动一体化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实现枢纽与城市功能融合。路径二:打造一流高铁枢纽。同步规划设计重庆东站站房和配套综合交通枢纽、集疏运体系,优化配套轨道、长途客运、公交等设施布局,打造立体化分层衔接体系。完善重庆东站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间设施衔接,推动“四网”融合、无缝换乘、安检互认。路径三:探索多主体协同建设管理机制。加强“路、地”协调,创新建设管理、投融资模式,积极探索铁路、配套枢纽、轨道交通、市政道路等多主体一体化协同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城市配套交通设施与铁路站场同步高效投入和运营。预期成果:通过1—2年时间,出台重庆东站片区相关城市总体规划设计等,协同建设管理协调机制基本建立,铁路枢纽、城市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通过3—5年时间,重庆东站枢纽体系基本建成,铁路站房和配套设施基本实现同步建成、投入和一体化运营,枢纽内部衔接顺畅、安检互信。在大型综合客运枢纽投融资模式、“四网融合”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政策成果。任务四:山水城市交旅融合发展路径一:打造立体畅联的交通旅游设施。建设高品质旅游码头,以长嘉汇大景区等“两江四岸”核心区为重点,完善水上航线停靠点布局,制定码头及配套设施美化修缮标准,打造长江上游山水旅游文化。充分挖掘山城航运文化底蕴,加强航运历史文化和沿线人文景观的综合保护与开发。加快推动主城区“两江四岸”轨道交通、滨江步道、滨江骑行道、跨江大桥垂直升降梯、中运量交通系统建设,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路径二:创新山水特色旅游交通产品。打造集日常通勤、旅游观光于一体的高品质水上旅游交通体系,开行朝天门至九龙坡、朝天门至磁器口、朝天门至广阳岛等水上巴士航线,推动沿线景点“串珠成链”。深度挖掘和开发山城旅游和文化资源,推出重庆至武汉、南京、上海等地长江全域游轮产品。以主城区“两江四岸”为核心,形成以轨道交通、旅游巴士、水上巴士、山城步道为主体的环游体系。路径三:提升交旅融合服务品质。大力推动交通、旅游服务数据跨部门共享、融合、开放和综合利用,提升交通、旅游等跨部门协调联动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快进”“慢游”综合旅游交通网络,大力推广移动支付,打造城市智能出行系统,实现公共交通“一码直达、全程诱导”。预期成果:通过1—2年时间,水上客运体系基本建立,朝天门至九龙坡、朝天门至磁器口、弹子石至广阳岛等水上巴士航线常态化运行,水上旅游航线“两江四岸”109公里范围内景点覆盖率达到30%以上。通过3—5年时间,山水城市交旅融合体系基本建成。寸滩游轮港口建设运营取得显著进展;建成朝天门环形立体通道,水上旅游航线“两江四岸”109公里范围内景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基本建成智能出行系统。任务五:内河水运集约绿色发展路径一:推动城市核心区港口集约转型发展。加强港口岸线综合治理,整治非法码头,推进散小弱码头关停并转。推动主城区“两江四岸”核心区货运码头货运功能全面退出,具备旅游资源、交通接驳良好的原货运码头转型为水上航线停靠点。推进重庆港洛碛作业区建设,集中承接主城区砂石散货运输功能。推动滨江岸线治理提升工程,加强“两江四岸”停泊船舶治理,推进公务船舶在储奇门、化龙桥、铜元局进行集中停靠,推动船舶污染物上岸处置。路径二:推广清洁船舶示范应用。推广LNG动力船舶应用,推动货船、工程船等燃油动力系统改造为LNG动力系统,探索解决LNG动力船舶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经济性、技术可靠性问题,加快推动涪陵、万州等LNG加注码头建设。探索推动电动船舶应用。推动船舶岸电设施建设,实现港口岸电设施全覆盖。路径三:打造涪江智能美丽航道。加快建设双江枢纽,改造升级安居、渭沱等船闸通航设施,提升航道通过能力。 推广生态友好型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并广泛应用于航道生态修复、设计施工养护。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建设船舶智能通讯系统,完善涪江航道电子航道图,形成规范高效的数字航道维护管理体系。预期成果:通过1—2年时间,主城区“两江四岸”核心区域货运码头功能全面退出,腾退九龙坡码头、新港码头、万发码头等28个货运码头岸线约10公里。在建和新建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达到100%。在集约利用港口资源、建设港口岸电设施、打造生态美丽航道等方面形成一系列政策成果。通过3—5年时间,沿江港口岸线优化整合和转型发展基本完成,水上航线客运停靠点完成全面改造,基本建成涪江智能美丽航道、电子航道图,航道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客运码头岸电设施建设达到100%,改造和建设一批LNG动力船舶和LNG加注码头,LNG动力船舶等自主设计建造能力大幅增强,在全面推广LNG动力船舶、建设加注码头等领域形成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引。
2020-09-14 15:23:09 阅读量:132